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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城市规划区个人建设禁建限建区域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5-06-12 10:05:31  

柘双违指挥部〔2015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居民个人建设行为的规划管理,防止违法建设行为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柘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城市规划区个人禁建、限建区域进行了划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区域划定原则调整情况,对城市规划区个人禁建、限建区域将进行重新划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北至商周高速、南至第一污水处理厂、西至惠济河、东至永安支沟,总计60平方公里,含新城办事处、浦东办事处、城关镇、邵园乡、牛城乡、大仵乡的41个行政村(居委会)、92个自然村(社区)。

二、禁建区(禁止个人建设的区域)划定

(一)原则。一是被纳入5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及国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是已经开始实施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区内拟实施拆迁的区域;三是东、西产业集聚区内近期拟实施项目建设的区域;四是近期拟整合迁并的行政村、自然村;五是古黄河、余河坡、商周运河、小沙河沿线区域;六是沿省道、县道村庄(社区)两侧100米范围内;七是占压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文物保护区紫线的;八是占用耕地、林地、未利用地的。

(二)区域

1、新城办事处,岭子杨、陈洛庄、金陈、杨庄、北门、大陈、王楼、余井8个居委会所有自然村。

2、浦东办事处,一是杜菜园、郑堂、邢高庙、任庄、阮庄、沙土李、王集、姚关庙8个行政村所有自然村;二是毛王行政村董庄自然村全部,王沃楼自然村沿浦东大道、学苑路两侧各100米;三是高庄户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沿浦东大道两侧各100;四是董路口行政村董路口、张赵庄自然村沿S326省道两侧各100;五是汪庄行政村汪庄、王各针园自然村沿S326省道两侧各100;六是大张行政村七里井、大张、朱庄、东付庄、吴庄、杨庄自然村沿S326省道两侧各100米;七是刘庄行政村刘庄、王店自然村沿S326省道两侧各100米。

3、邵园乡,一是邵园、周园、徐园、前李楼4个行政村所有自然村;二是关桥行政村左庄、魏菜园、范六自然村全部,张店、姬庄自然村沿双河路两侧各100;三是小方行政村六六湾自然村沿双河路、工业路两侧各100

4、牛城乡,郑楼行政村所有自然村。

5、大仵乡,谢集行政村谢庄自然村。

6、老城区,一是上海路以西,古黄河以东,长青路以北,兴中道以南区域(浦东办事处);二是兴中道以南,长青路以北,古黄河以西,兴中南路以东区域(城关镇);三是长青路以南,黄山路以东,民主路以北,古黄河以西(城关镇);四是工业路以东,学府大道以北,湖西路以西,广州路以南区域(城关镇、邵园乡);五是学府大道以南,工业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北,看守所斜路以西(邵园乡);六是春水路以北,容湖以南,海宁街以西,容湖西路以东区域(城关镇)。

7、河道沿线,古黄河200、余河坡160、商周运河100、小沙河160范围内。

(三)要求。禁建区内禁止一切个人建设行为,发现后立即拆除。但村民(居民)住房被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经批准可原址11翻建、改建或维护加固。

三、限建区(个人有条件建设区域)管理要求

禁建区以外的区域为限建区。在限建区内个人建设行为,应根据柘政[2015]8号文有关规定到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由乡、镇(办事处)初审后,报县行政服务大厅城乡规划服务窗口审批。个人在拆除原有住房前要先咨询,防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2015610日

 

 

 

 

责任编辑:朱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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