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林业生态县的通报
豫政 〔200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45个县(市、区)达到了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登封市等45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河南省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我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全省各地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林业生态省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郑州市:登封市、惠济区、中牟县、新密市
开封市:尉氏县
洛阳市:栾川县、嵩县、汝阳县
平顶山市:舞钢市、鲁山县、石龙区、郏县
安阳市:内黄县
鹤壁市:淇滨区、鹤山区、山城区
新乡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
焦作市:博爱县
濮阳市:濮阳县、南乐县、范县
许昌市:鄢陵县
漯河市:临颍县、郾城区、舞阳县
三门峡市:义马市、湖滨区、卢氏县
南阳市:内乡县、南召县、桐柏县
商丘市:柘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梁园区
信阳市:新县、商城县、浉河区
周口市:扶沟县、西华县、鹿邑县
驻马店市:泌阳县、遂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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