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柘城县委组织部委托,柘城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5月20日,对柘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韩少军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内设综合股、统计财务股、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股、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二)个人基本情况。
韩少军,汉族,1984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至今。
二、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底,账面反映资产合计:79933.54元。银行存款:53.54元,暂付款50000元,固定资产:9880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0000元,
2.负债情况
截至2015年底,账面反映负债0元
3.净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底,账面反映净资产合计:79933.54元。固定基金:9880元,事业结余:70053.54元,
(二)财政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财政收入合计2450455元,
账面反映2011年度收入合计54800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910376元。
账面反映2012年度收入合计51600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16000元。
账面反映2013年度收入合计30000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00000元。
账面反映2014年度收入合计20540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5400元,
账面反映2015年度收入合计881055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81055元。
2.财政支出情况。
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财政支出合计2376815.80元,其中:2011年支出438015元;2012年支出333619元;2013年支出662360元;2014年支出202469元;2015年支出740352.80元。
3.2011至2015年度“三公”经费列支521059元。
经审计核实,2011至2015年度公务招待费列支合计为313836元。其中:2011年列支101063元,2012年列支57660元,2013年列支126244元。2014年列支28354元,2015年列支515元。
2011至2015年度交通费列支合计为207223元。其中:2011年列支42746元,2012年列支37463元,2013年列支56513元,2014年列支38761元,2015年列支31740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韩少军同志任县编办主任期间,能够履行本职工作。我们认为县编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同时存在着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不合规票据列支等违纪违规问题,对这些问题韩少军同志应负主管责任。
四、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组经调阅柘城县审计局对县编办201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书执行情况表,审计决定书执行情况表表明: 2012年审计发现问题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014年度和2015年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得到了改正。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79361元。
(二)不合规票据37053元。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300元。
六、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