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柘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10月31日,对柘城县张桥镇人民政府2014-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张桥镇总人口4.12万人,财政供养人口158人,乡政府105人,退休38人,其他15人。实行“乡财县管”制度。张桥镇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总收入9689884.18元,其中:补助收入4176841元,一般预算收入5513043.18元(其中:税收收入2600807.18元,非税收入2912236元),总支出9689884.18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804864.18元,上解支出885020元。2015年度总收入10720441.31元,其中:补助收入4202863元,一般预算收入6517578.31元(其中:税收收入1270179.10元,非税收入5247399.21元),总支出10720441.31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726421.31元,上解支出99402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33756元。
(二)未按规定使用票据170000元。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6027元。
(四)大额支付现金510656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