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柘城县委组织部委托,柘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5月15日,对柘城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陈峰同志任职期间(2011年—2015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柘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是我县群团组织。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就业所、康复股、群工股。干部职工23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科级干部5人,科员15人,办事员2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个人基本情况。
陈峰,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至1982年在商丘技工学校上学,1982年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1984年在河南大学政法系学习,1988年在县体改委工作,1992年任申桥乡副书记,1996年任畜牧局副局长,2002年1月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至今。
(三)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基本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2011年至2015年合计收入:9334817.52元。
其中:2011年收入:1492023.12元,2012年收入:2278120.40元,2013年收入:1526305元,2014年收入:2040314元,2015年收入:1998055元。
2011年至2015年合计支出:8624398.68元。
其中:2011年支出:1470769元,2012年支出:1576024元,2013年支出:1768316元,2014年支出:1980801.10元,2015年支出:1828481.58元。
2、资产负债情况
2011年初该单位账面资产总额1340800.78元,其中:银行存款:205947.78元,固定资产:1004550元,零余额账:130303元。
2011年初该单位账面负债总额:111000元(应付账款111000元),系建设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工程欠款。
2011年初该净资产总额:1229800.78元(其中:事业基金947536.98元,固定基金1004550元,31686元,事业结余-753972.2元)
2015年末该单位账面资产总额:2147740.62元,其中:银行存款:38903.30元,零余额账户款:981080.32元,固定资产:1127757.00元。
2015年末该单位账面负债总额:15000元(其他应付款)。
2015年末县残疾人联合会净资产:2132740.62元(非流动资产基金1127757元,专用基金1004983.62元)。
2011年初至2015年末净资产增加902939.84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1年初至2015年底,县残疾人联合会,“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公务接待费支出:390322元,按照公务费支出限额2%的规定,超标准列支招待费:366883元。“公车”购置和运行费:478580元,其中租车费为:150000元。没有出现“因公出国”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客观真实反映了陈峰同志任职期间的资产变化和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发现的超支招待费、专项资金结余、不合规票据入账、发放补助问题,陈峰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支业务招待费366883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补助335000元。
(三)未按规定使用票据200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