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柘城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5月31日至7月25日,对物价指导办公室2014年至2015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柘城县物价指导办公室,本单位属事业单位,共有133人,其中:财政供养供养人员有77人,自收自支人员有56人。内设11个股室、所。其中:综合室、收费管理股、物价管理股、检查所、大仵中心物价监督检查所、慈圣中心物价监督检查所、陈集中心物价监督检查所、李原中心物价监督检查所、申桥中心物价监督检查所、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
2014年度账面收入3108000元;支出3039953.30元。2015年度账面收入3338797元;支出3169035.75元。总收入6446797元,总支出6208989.05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业务招待费61365元。
(二)不合规票据入账13100元。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6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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