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河南政府网 商丘政府网
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河南省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亿元
文章来源: 河南政府网 发布者:赵丹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8-06-20 09:17:36

   61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下发了《关于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继今年4月之后,我省将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亿元。

  据介绍,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由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我省将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综合测算,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水平降低0.55/千瓦时,其中余热、余压、余气性质的自备电厂可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资格备案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向电网企业申请免交系统备用费。电气化铁路市场化电量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这项电价调整政策从即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收取用户电费时,执行降价后的价格水平。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凡发现不按规定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情况,工商企业和消费者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记者 栾姗)

 

 

编辑:赵丹

 

         
版权所有:柘城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电话:0370-6021716
网站标识码:4114240001 网站备案:豫ICP备15021526号-1 豫公网安备 411424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