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2016年柘城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柘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stroke-award.com/)查询和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柘城县未来大道77,邮编:476200,电话:0370—602171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柘城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柘城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开展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由柘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经信工作信息。2016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90余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4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890余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紧扣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报道了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级工作组等活动,重点报道了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等。同时,也及时报道了我县相关会议的召开情况、领导的主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及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信息方面公开了空气环境信息65件,水质环境信息8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71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18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16件,县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7件,双随机公示专栏信息23件,公开各类方案、政策性文件、执法动态3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方面公开了安全信息19条,专项整治信息17条,信用信息4条,召回信息3条,安全事件信息6条,安全消费信息11条,案件信息4条。
四、互动交流栏目中县长信箱和部门信箱信件处理情况
2016年共收到符合办理条件的信件78件,妥善办结78件,办结率达到100%。我县对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服务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布。教育方面的财政信息、招生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和公示专栏及时进行了发布。
五、2016年,我县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申请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县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柘城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柘城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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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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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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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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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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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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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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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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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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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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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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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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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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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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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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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5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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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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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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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8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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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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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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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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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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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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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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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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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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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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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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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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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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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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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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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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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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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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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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