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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路标同志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 政府办秘书科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5-06-01 20:44:42

科学规划布局   加强建后监管

着力构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路标

2015528日)

【按: 528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河南省柘城县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中,实行的水价两步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河南省柘城县、湖北省枝江县、甘肃省张家川县3个县作了交流发言。】

柘城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尤其是从2011年开始,稳步推进工程实施,截至2014年底,全县累计投入2.53亿元,建设供水工程44处,其中供水站27个、水厂17座。今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8260万元,新建水厂4座。全部建成后,我县集中供水工程可覆盖所有乡镇、92%的行政村,受益人口达80.62万人。

 一、科学规划,规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初期,我县以行政村为单元,建设了27个村级供水站。运行中发现,村级供水规模小、供水能力差、运行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为此,从“十二五”规划开始,我们抓住国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机遇,重新调整思路,确立了“全域性布局、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努力打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升级版”。在项目规划时,我县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专家规划与农民意愿相结合,当前实际需要与长远发展需求相结合,按照“一乡一厂”的做法,在全县21乡镇布设了21个千吨万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工程,其中供水规模5万人以上的4座。目前已建成运行17座、在建4座,有效满足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为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我县在创新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完善管理体系。 实行“三加一”的管理模式,即县级监管、部门直管、村级群管和维修队专管,构建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 一是县级监管。我县成立全供事业单位性质的柘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人员10人,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二是部门直管。我县抓住国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机遇,在乡镇设立了由县水利局直接管理的水利站,并落实57名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负责乡镇集中水厂日常运行管理。水利站与水厂合署办公,站长兼任厂长,享受正股级待遇。三是村级群管。27个单村供水站依托工程所在村委会,及受益农户组建的用水协会,实行协会管理、村委监管。每个村落实工程管护人员23名,负责供水站的日常管理和水费收缴。四是维修队专管。我县将水利局编制为23人的抗旱服务队,整编改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大队,配备专业维修车辆,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工程出现故障能够及时维修。

(二)用好管好资金。 我县于2011年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定出台了基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基金来源:一是每个千吨万人水厂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列支维修资金10万元;二是每年从水厂收取的水费中提取15%的维修经费。截至2014年底,我县共落实维修基金450万元。基金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5000元以上的机电设备、厂区设施和主干管网的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报请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大队负责实施。

(三)严把水质安全。坚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公室建立了水泵与管网的养护、维修和大修制度,实行泵房供水运行24小时监测记录制度,做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检测。强化水厂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了“五有”,即有规范的管理厂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完整的管理档案、有可靠的供水工程保护措施。“五有”制度的落实,为水厂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公室组建了水质监测中心,明确5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集中供水厂进行周检、对供水站进行月检。目前主要开展PH值、浊度、硫酸盐、总硬度、氯化物等7项常规检测。下半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切实提升水质检测能力,使水质化验能力达到42项,按国家要求的指标、频次开展水质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县水利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划定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由水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水源地保护范围的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联合当地政府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今年以来,我县依法查处取缔“十五小(土)”企业8家,震慑了不法分子,为水质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合理定价,保障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我县探索实行了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两步制”,即年用水量5吨以下的用水户基本水价按每年30元收取,610吨的按每年40元收取,1126吨的按每年50元收取;超过26吨的用水户,其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2元收取。今年,县物价部门在审核供水成本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规范了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2元维持不变,商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提高到了2.6元。在水费的征收上,实行一户一表、一户一册,每行政村聘任1名水费代征员,签订合同,并实行定票核查管理,确保票据、居民生活用水手册与实际用水量相一致。由于定价合理,群众普遍能够接受,调动了群众用水积极性,为水费的征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确保了全县水费收缴率达到了80%以上,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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