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6月2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降低55元。调整后我省国五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
我省92号汽油每升7.27元,下调0.05元;95号汽油7.77元,下调0.04元;国五0号车用柴油6.88元,下调0.0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277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819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705元。
我省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
审核人:林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