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劳动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28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三)上班。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18年5月2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