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文件要求,经我办组织人员对柘城县恒昌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初步审查,拟通过2017年度行业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8年4月19日至4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0-6021753
电子邮箱:zcxjrb@163.con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年审的担保公司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柘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金融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柘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