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政〔2017〕1号
柘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柘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柘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0日
柘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柘城县体育事业发展,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商政〔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主线,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价值功能。适应和引领社会生活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投入,打造品牌,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柘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坚持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总人数的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总人数的30%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全县总人口的2‰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更加齐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新形势下,体育健身不再局限于增强人民体质的单一功能上,要将体育健身成为推广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成为互联网时代下人与人线下交流的重要桥梁,体育健身集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综合价值功能。要紧紧围绕“生态体育”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时尚体育”发展需求,依托柘城地理生态和人文社会资源,打造特色体育健身品牌。以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为抓手,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不断提高我县全民健身参与度,增强全民体质,提升全民生活质量和幸福生活指数。
(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从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现实需求出发,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到2020年,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旅游景区、体育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增设健身设施,完善健身功能。
在县城镇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扩建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的覆盖率达到100%。建设“两场三馆”,即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县要至少建成2块标准足球场和1块五人制足球场。充分利用城乡空间和土地资源,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
鼓励乡镇(街道)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笼式足球场、软式排球场及适合老人、儿童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搞好体育精准扶贫,实施适应群众需求和具有地域特点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五)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登记管理与指导服务。注重发挥网络体育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努力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社会体育指导人才,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灵活有效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县、乡镇(办事处)二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机制,定期举办县级全民运动会、老年人和农民体育运动会。降低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参赛门槛,扩大参与人群范围,让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服务指导,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培育基层社区开展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办好柘城县广场舞大赛、青少年运动会、节假日篮球运动、“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赛事和“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赛事。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活动和比赛,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大力普及健身跑、健步走、骑行、徒步、抖空竹、健身操、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羽毛球、网球、轮滑、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重点发展篮球、田径、乒乓球等大众休闲健身活动项目,扶持推广体现传统文化和地理特征的武术、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
(七)着力抓好重点人群体育。创建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训练点、体育训练中心等,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好学校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举办赛事和活动中更多的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健身需求,建设无障碍体育锻练设施。进一步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镇、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50%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群和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重视干部职工和中青年身体锻炼,在机关、学校、单位大力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和工间操,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赛事,宣传和普及健身知识,逐步改变中青年人群体质“亚健康”状态。
(八)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进县、乡、社区(街道)三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要定点开展日常化、公益性的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深入基层开展体现特定主题、针对特定人群的体质测定、评价与健身指导活动。建立受测人员健康档案,制定运动处方,进行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配备高科技健身器材,实现大众健身数据与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互通。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推动全民健身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强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能,整合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民政、养老、助残、旅游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用于体育事业发展,重点用于惠及公众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不截留或挪作他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体育场馆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体育场馆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体育事业,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规划和土地部门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大型居住区要规划建设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政府投资的体育场馆设施,要定期无偿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
(十)构建评价体系。建立县级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单位和集体的重要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商丘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引导开展创建全民健身示范乡(镇)、体育生活化街道(办事处)、体育生活化社区和小康体育示范村。
(十一)完善激励机制。搭建符合县情、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宽激励范围,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场馆、品牌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开发和运用。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二)加强督导考核。本计划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本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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