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政策
(一)主导产业工业项目,根据国家有关工业用地出让价最低标准出让。
(二)非主导产业工业项目,根据国家有关工业用地出让成本价出让。
二、对工业企业的奖励与扶持政策:
(一)对新入驻的主导产业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
(二)对新入驻的主导产业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对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对新入驻的非主导产业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对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政府牵头成立工业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管理平台,建立企业应急资金融资机制,其资金专项用于为流动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提供短期应急还贷服务。
四、工业用电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工业项目,按现行供电政策为企业提供用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
规范后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工业企业相关收费项目,依法按最低限价标准收取。
六、企业用工培训
由县职业技术学校为企业免费提供工人技术培训。
七、项目外部基础设施
提供“五通”(供水通、路通、电通、电信通、排水通)至项目厂区门口,政府负责项目用地土地平整及各类附属物清理。
八、员工住宿
为企业就近提供职工公寓供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使用。九、服务机制
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四大家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服务机制。全程负责企业入驻手续办理、落地、建设、达产。
十、本政策条款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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