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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怎么做?
文章来源: 县人社局 发布者:李亚博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8-02-22 08:00:25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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